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3年)》(以下简称《评审细则》)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的评审工作按《评审细则》实施。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13年5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并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
三、合作项目申报时,合作各方均应是由国家核发勘察设计资质的法人单位,同时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及共同申报的书面文件。
由外方承担方案设计,我方参与设计深化和施工图设计的(须有合作方书面证明)中外合作项目可以参评,仅承担施工图设计的中外合作项目不参评。
四、申报程序:
1、各勘察设计单位向各市勘察设计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各市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评选(或审查)后择优向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推荐。
2、在浙部属以及重点高等院校直属的勘察设计单位直接向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申报。
3、各行业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向各自的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申报,由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审查(或评选)后择优向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推荐。
4、在浙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的分支机构在浙完成的项目,可按上述规定属地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在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保等方面有所创新。
申报综合工程奖的项目,其条件、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1,申报专项奖的项目,其条件、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分别详见附件2至附件6。
六、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一律在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到省协会(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各单位对申报材料不要过度包装,封面一律用软装。
项目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果公布后二个月内,各单位可到省协会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八、为维护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获奖项目公示结束后,其项目的“勘察设计主要人员”名单一律不得增补或变更。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狮虎桥路38-4-302
邮 编:310006
电话/传真:0571-85156807、851568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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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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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岩土工程专项评审细则(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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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建筑结构专项评审细则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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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建筑智能化专项评审细则(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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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专项评审细则(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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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建筑绿色节能(包括建筑暖通)专项评审细则(2013年)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抄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 送: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