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决定通过集体推荐和职工自荐两种方式,公开征集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设计院”)职工董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候选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资格条件
(一)须为园林设计院正式在职员工,文化程度一般应达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四)熟悉园林设计院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情形
(一)园林设计院、古树公司、乡村公司三个公司的总经理(院长)、副总经理(副院长)、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公司同类行业企业(包括园林设计院、古树公司、乡村公司,经营范围详见附3-5)持有股份或担任高管。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责任与义务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保障充足时间履行相应职责,代表职工参加董(监)事会行使职权,享有与园林设计院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同时承担同等的义务与责任。
(二)董(监)事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须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定期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知识水平。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岗位为义务履职,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拔程序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园林设计院的工会委员集体推荐和职工自荐,经规定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园林设计院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过半数投票赞成,且按得票数额从高到低确定,最终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名、职工监事1名。
五、时间要求与材料提交
自荐人员需填写《职工董事(监事)自荐表》,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将纸质版自荐材料提交至园林设计院综合办(孵化园1号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钟王怡娃,0571-63920986。
六、监督与反馈
本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工作由园林设计院综合办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职工监督。选举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向园林设计院综合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
监督电话:0571-63920986
附件:1.工会推荐表
2.职工董事(监事)自荐表
3.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浙江林学院古树名木救护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浙江农林大学未来乡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