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浙江发改(ID:zjsfgw)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098号),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五大任务分工,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
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加快美丽城市建设,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
下一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落实各项行动要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
任务分工及时间表
来源:
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主要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给水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城乡规划、旅游规划等设计,是集设计、科研、教学三位一体的综合性设计院。